
| 審批事項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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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工作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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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服務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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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通過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文件審批(備案)后,輻射工作單位需要向環境保護部門申請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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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呈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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輻射工作單位申請領取許可證時,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: |
| 申辦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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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通過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文件審批(備案)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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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表格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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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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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辦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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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使用Ⅳ類、Ⅴ類放射源;生產、銷售、使用Ⅲ類射線裝置;新建、改建、擴建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的核技術利用項目,由園區國土環保局直接核發《輻射安全許可證》。
2、上述所列項目之外的核技術利用項目,由園區國土環保局預審后,送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審批,并核發《輻射安全許可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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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律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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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 |
| 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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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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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聯系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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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6808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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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辦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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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州工業園區國土環保局環評與信息處 工作日:9:00-12:00, 14:00-17:30;
材料遞交和領取可以選擇郵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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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聯系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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